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省外一百货大楼发生火灾,造成 16 人死亡,省内一公司发生厂房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老旧厂房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集团安全管理部下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老旧厂房等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1.全面排查室内外装修、装饰安全隐患。核对施工图纸,查验验收手续,对电气线路和消防信号线铺设和防护不规范、未按设计要求使用电气线材和开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等的要立即整改。(责任单位:基建后勤处,各部门、各学院)
2.全面梳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手续,全面核查在用建筑、合作项目的消防验收情况,未按规定落实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整改,并及时报送安全保卫处。(责任单位:基建后勤处,各部门、各学院)
3.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问题台账,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切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各部门、各学院)
二、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改造和老旧装置
1.全面排查教学楼、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办公楼、经营场所等在建筑改建、扩建、装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加层加盖、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增加房屋载荷等容易导致建筑坍(垮)塌的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基建后勤处,各部门、各学院)
2.要加强加固、维修、拆除等工程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工程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3.全面排查老旧装置,根据产业政策、安全标准、安全风险等情况,有序改造提升、淘汰退出,有效提升本质安全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各部门、各学院)
三、切实加强外包施工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承办部门首要责任。承办部门要承担起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牵头组织承包或施工单位建立全过程风险管控制度,将承包或施工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本单位外包项目的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要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具体条款,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2.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作为重点,严格执行“五个必须”,即必须编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必须全面开展 1 次安全风险辨识,必须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必须建立作业现场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季节性以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要闭环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3.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承包单位在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挖掘、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的危险场所进行作业,要严格落实“作业票”审批管理制度,审核通过后实施,并编制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物资。要指派专人,对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请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学校安全保卫处。
联系人:孙博;电话:0533-282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