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高校文化单位成绩突出保卫组织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鲁公通[2021]31号)文件获悉,我院安全保卫处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2020年度全省高校文化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坚持把学院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要求,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安全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2020年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防疫和安全“两手抓、两手硬”,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形成工作“双闭环”,学院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成效显著,为“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以及共创“平安山东”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自2010年以来,安全保卫处连续11年被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通报表彰,11人次荣获“优秀护卫队员”、记“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