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表彰全省文化单位先进保卫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公通[2019]22号)文件获悉,我校安全保卫处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2018年度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淄博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1人次。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安全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以及共创“平安山东”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