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已予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布,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规定要求,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根据鲁商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组织体系,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二、各部门要建立兼职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定期组织训练,开展救援行动演练。
三、各部门要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员工轮训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请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名单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安保处备案。
安全保卫处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