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11月27日起,在学校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安全大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摸清安全隐患,找准薄弱环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校舍安全、学生公寓管理、校园舆论环境安全、安全教育等各个方面。
三、检查方式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10日。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有记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于12月10日前送至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电子版传至147937107@qq.com。
第二阶段:学校督查,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20日。安全保卫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安全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时间为: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必须围绕自查和督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开始整改,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整改,应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校园安全大检查,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兼顾。要统筹把握制定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认真排查整改、总结经验提高、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把安全大检查与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部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安全责任要求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校园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安全保卫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