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做好2017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时间
经与岜山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协商,我校毕业生集中办理迁移户口时间为6月22日—29日。
二、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要求
(1)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时,毕业生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原籍地址,以便公安机关准确无误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户口一律迁回原籍,不签回原籍的学生,持毕业证、准迁证、派遣证到派出所办理,学校不再保留户口。
三、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此证即本人户口)请在有效期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过期未办造成户口作废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四、户口迁移登记表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加盖公章后,务必于6月21日前报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电子版传至147937107@qq.com。
五、领取迁移证时间及地点:以二级学院(系、部)为单位于6月29日到口腔楼113室领取。
附件:2017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安全保卫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