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
现将市委高校工委、市高教办《驻淄高校安全工作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齐鲁医药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鲁医综字[2017]4号)和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处将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附件:驻淄高校安全工作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保卫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