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系、部):
暑假将至,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高校工委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假期学校公共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督察,把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平安和谐稳定。
二、严抓落实,确保假期安全
(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假期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人员在假期离校前,对本部门所使用的电器设备、用火、用电切断,杜绝一切消防危险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对本部门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尤其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加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饮食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被骗、被盗等,提醒学生在人员密集地点的人身财产安全,回家、外出旅游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明辨是非,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加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餐厅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假期正常供电房间需报到安全保卫处),请师生放假离校前做好门窗、水电的关闭。
(四)做好防汛工作。学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要密切注意暑期汛情,做好防汛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认真开展假期前安全自查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牵头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专门研究暑假期间的安全隐患和相应的防范措施,依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加盖部门章)于7月12日前交至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电子版传至147937107@qq.com。放假期间,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要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
四、请各部门将暑假期间进出学校的本部门值班人员名单和实验室正常供电房间于7月12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传至147937107@qq.com。
安全保卫处
2016年7月6日